一、老人沒立遺囑房子如何分?
老人沒立遺囑房子應當按照法定繼承來分割處理,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參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而法定繼承并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
二、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哪些?
1.配偶
合法婚姻關系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系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
須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決宣告時并未自然死亡)于判決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決尚未撤銷,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繼承權。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須注意: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3.子女
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須注意:
①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②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養子女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4.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名為養孫子女的養子女
名義上為養孫子女,實際上屬于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的,該“養孫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6.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參與繼承,當然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7.胎兒
胎兒的父親死亡,給胎兒保留應繼份額的時候,胎兒的地位相當于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不過,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胎兒的應繼份由其父親的繼承人繼承。
對于老人沒立遺囑的房產,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特別是有關繼承權利的認定上,必須首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來進行合法的辦理,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存在的,可以由第二順序繼承來進行繼承處理。
沒有立遺囑第一繼承人是誰?
沒公證的遺囑有年限嗎
沒有留下遺囑死后財產怎么分配?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本人具有豐富、扎實的專業知識,熟悉交通事故和保險法律事務、人身損害、勞動爭議和工傷事故、婚姻家事等各類民商事法律制度和刑事辯護以及其它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熟悉各類公文,并在法律文書的起草、審查、修改等非訴訟業務方面積累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執業期間曾擔任諸如盜竊罪、詐騙罪、交通肇事罪等多起刑事訴訟案件的辯護人,憑借豐富、扎實的專業知識,盡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此外,本律師常年為人保公司、人壽公司等單位提供法律服務,曾代理多起訴訟案件,憑借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贏得了服務單位的良好口碑。作為一名年輕律師,堅持以誠信和正直取信于當事人是我的工作風格,進而為各類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房屋相鄰權糾紛與時效有否關系
2020-12-20“探望權”與“家庭暴力”
2021-02-252020傷殘等級劃分標準怎么規定
2021-01-19抵押的房子能查封嗎
2020-12-28夫妻間冷暴力違背婚姻法嗎
2021-02-09貨品合同乙方中途終止怎么賠償
2020-11-12顧客在商場專柜受傷該如何索賠
2021-02-01如何應對公司調崗調職調薪
2021-02-14司機酒駕出事故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2020-12-08保險利益的確立條件有哪些
2020-11-09保險理賠的有效期是多久
2020-12-11自駕出游的保險怎么辦
2021-03-19土地出讓金屬財政收入嗎
2021-02-02房地產公司將預購房屋抵繳土地出讓金如何維權
2020-12-31土地流轉糾紛怎么解決
2021-01-26耕地上非法建房拆遷賠償嗎
2021-01-08房屋拆遷起訴期限是多久
2020-12-07安置房和商品房拆遷補償一樣嗎
2020-12-30茂名茂南區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1-02-20只有房產證沒有國土證拆遷了能分多少錢
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