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1、通常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買賣安置房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xié)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協(xié)議合法有效,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2、但是容易發(fā)生糾紛,因為房屋在幾年后的價值是升還是降都是個未知數(shù),那么房產證拿到后,如果賣主拒不過戶,你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對方過戶,所以,風險還是有的。約定的雙倍違約因為過高,一般會被法院認為是無效的。
在這里我們提醒大家,為減少矛盾、避免糾紛,購置拆遷安置房時一方面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fā)公司或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買家非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而且還要承擔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qū)環(huán)境改變等不確定的風險;另一方面,訂立協(xié)議時要出售方全體共有人簽名,以減少風險。
二、安置房買賣合同要注明哪些問題?
1、查看產權人的身份證件;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共有?如果是幾位共有,則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
2、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簽章。
3、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了解。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房產面積多大;該房產用途是什么;是還是居住,或是其他;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太大區(qū)別。
安置房買賣有哪些政策?
安置房產權多少年
什么是安置房,有哪些優(yōu)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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