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玩槍是什么罪
根據我國法律,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持有槍支,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相關知識: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本條規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且拒不交出的行為。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1996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都是違法犯罪行為。由于槍支、彈藥一旦失控,就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來實施殺人、搶劫、綁架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因此,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行為,不僅嚴重破壞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而且危害公共安全。本罪的犯罪對象是槍支、彈藥,不包括爆炸物。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行為。所謂私藏,是指持有和隱藏槍支、彈藥的非法性。即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未依法取得持槍證件而持有、攜帶槍支、彈藥,或者雖有證件但將槍支、彈藥攜帶出依法規定場所,或者在禁止攜帶槍支、彈藥的區域、場所攜帶槍支的行為。槍支、彈藥無論是他人贈予的,還是拾來的,或者是自己曾經合法配帶、以后應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經合法批準而私自持有、隱藏,都屬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槍支、彈藥的行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槍支、彈藥是自己非法制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的,應以非法制造、買賣槍支、彈藥罪或者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罪論處,不再另定私藏槍支、彈藥罪。所謂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槍支、彈藥已被發覺,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發覺,但其明知應當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屬于選擇性罪名,即具備持有、私藏行為之一,即構成犯罪。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槍支、彈藥,而故意隱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槍支、彈藥,因而沒有交出的,不構成犯罪。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都清楚了吧,在我國法律中對于玩槍屬于非法持有槍支罪,同時會受到相應的量刑。所以說,小編提醒大家一定要避免出現這樣的情況,否則就會得到這樣的處罰。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果開發商違約購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2020-12-08刑事賠償范圍的確定
2021-01-18哪些證券市值可以參與配售
2021-03-21事實婚姻關系的處理方式
2020-12-31婚后才知道對方是精神病人的可以起訴婚姻無效嗎
2020-11-232020金融消費者權益如何保護
2020-11-26超過一年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2021-01-03企業倒閉注銷程序是什么
2021-01-28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從何時開始計算
2021-02-23婚前財產等于個人財產嗎
2020-11-23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的規定
2021-01-16兩高聯合出臺危險駕駛罪司法解釋
2021-02-08婚前財產約定需要注意什么
2021-02-26事實勞動關系判定標準是什么,有哪些情形
2021-02-25酒后駕車意外保險可以賠償嗎
2020-12-20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2020-11-11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性質及生效條件是什么
2021-02-23人身保險合同領取的保險金是否應當從賠償金中扣除
2020-11-10原告潘某 邵某訴被告某保險分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1-02-18商業車險保單系數是什么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