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定什么情況下從重處罰
犯罪情節作為從重處罰的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法定從重情節,一種是酌定從重情節。
法定從重處罰情節,是指法律明文規定的,量刑時必須考慮在法定量刑幅度內從重處罰的犯罪情節。刑法把某些犯罪情節并列出來,在具體條款中明確將其規定為從重處罰的依據,乃是因為具有這些情節的犯罪和不具有這些情節的同類犯罪相比危害性更大,且這些情節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屬刑法特別強調的必須從重處罰的情形。這是一個法定規則,審判人員必須遵守。綜觀刑法條文,這些情節共有四類:
第一類,因犯罪的方法、手段、時間等屬于犯罪客觀方面的事實特殊而必須從重處罰,如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刑法第238條),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刑法第279條),索賄的(刑法第386條),戰時犯阻礙軍事職務罪的(刑法第426條);
第二類,因犯罪主體和犯罪客觀方面的事實均特殊而必須從重處罰,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刑法第238條),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刑法第361條);
第三類,因犯罪對象特殊而必須從重處罰,如濫伐、盜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其他林地的(刑法第345條),挪用救災等特定款物的(刑法第384條);
第四類,因系牽連犯、結合犯等具有數個罪行狀態,但又不實行數罪并罰而是擇一重罪從重處罰的,如偽造貨幣并出售或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以偽造貨幣罪從重處罰(刑法第171條),私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而竊取財物的,以盜竊罪從重處罰(刑法第253條)。
大部分犯罪情節,除定罪情節較為普遍一致外,量刑情節因案而異,不宜也難以由法律作明文規定,而應由審判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靈活掌握。這就是犯罪情節中的酌定從重處罰情節。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法律中規定哪些情況下從重處罰”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刑法的規定,法律中從重處罰的情節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法定從重情節,一種是酌定從重情節。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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