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最近我想辦理扎根居留,但是聽朋友們說,現在的政策越來越嚴格了。而且還有人說,扎根居留申請材料中必不可少的無罪證明的有效期只有3個月,我記得之前一直說有效期是6個月的。如果是三個月,從辦理再到遞交材料,3個月的期限就過了,那么我該怎么辦呢?
答:不是所有的無罪證明的有效期都是3個月。具體情況是這樣的:原來遞送扎根居留材料中的無罪證明的有效期一直都是6個月。
可是近期,勞工部剛剛實現新政策,如果在您的無罪證明中有文字標明此無罪證明的有效期為6個月的那它就是6個月有效,否則有效期一律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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