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受賄罪的刑事拘留期限是多長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根據以上規定,一般而言,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
二、受賄罪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如果符合以下條件,涉嫌受賄罪則可以取保候審,但是是否批準還需要看辦案部門是否認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我們可以提供取保候審服務: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拘留的時間應當按照相應的資料進行確定,一般最長的拘留期限未37天,當然如果有必要的話是可以申請有關取保候審的。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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