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滿37天后怎么辦
刑事拘留滿37天后要么會提請逮捕,要么會被釋放。
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后,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準逮捕手續;
二、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后,直接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三、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犯罪事實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后,繼續偵查;
四、撤消案件的,釋放被拘留人,發給釋放證明。
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八十六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刑事拘留滿37天后怎么辦”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拘留滿三十七天后,如果公安機關人足夠證明證明犯罪的,可以逮捕,不逮捕的要進行釋放或者改變刑事強制措施。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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