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
二、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三、權屬有爭議,尚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
四、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無效的后果:
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主張該合同無效。該無效合同自成立時起即無效,具有溯及力。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由人民法院、仲裁機關確認。房屋買賣合同被宣告無效后,將產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賣人返還房屋價款,買受人返還房屋,涉及到房屋因買受人裝修增值部分出賣可適當給予補償。
2.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如涉及到開發商惡意行為而導致合同無效,則開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金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4.因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第三人權益的,應當收繳雙方財產,歸國家所有或返還給第三人。
5.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的,則應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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