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大隊能拘留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時間一般為7天;如果屬于多次作案、團伙作案等的,刑事拘留的時間最多可37天。
經偵大隊案件受理的方式
1、對群眾當面舉報、投訴的,指派專人接待,并制作筆錄,對電話舉報、投訴的,指定專人聽取陳述,做好記錄,并填寫《受理情況登記表》,查辦情況在一個月內告知舉報、投訴的當事人。
2、對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在3日內將有關材料轉送由管轄權的機關,并及時通知舉報、投訴的當事人。
辦案程序:
公安機關經偵部門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程序包括受案、初查、偵查取證、并案、分案、破案、銷案和結案等方面。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經偵大隊能拘留人7-37天。如果大家還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識,或者對此還有什么疑問,律霸網也提供在線法律知識咨詢,歡迎大家進行法律知識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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