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拘留有案底嗎
只因賣淫拘留而沒有通過法院定罪宣判觸犯刑法相關規定的,不會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
印發《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并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后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
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二)建立犯罪人員信息通報機制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信息通報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監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寄送被釋放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社區服刑人員矯正期滿通知書》寄送被解除矯正人員戶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國家機關基于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三)規范犯罪人員信息查詢機制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
上述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于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進行。
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被執法機關依法封存的除外。
(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切實幫助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實際,建立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對于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應當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執法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可以作為工作記錄予以保存。
(五)明確違反規定處理犯罪人員信息的責任
負責提供犯罪人員信息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及時、準確地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提供有關信息。不按規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虛假、偽造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負責登記和管理犯罪人員信息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登記、妥善管理犯罪人員信息。不按規定登記犯罪人員信息、提供查詢服務,或者違反規定泄露犯罪人員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使用犯罪人員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查詢目的使用有關信息并對犯罪人員信息予以保密。不按規定使用犯罪人員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案底就是前科,賣淫被拘役也是有前科的,如果犯罪以后就要好好反省,不要對此更于懷,擔驚受怕的生活,可以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以上資料不足以解決您的問題,我們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前來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2021-01-23婚姻法解釋對于違法借債如何規定的
2021-03-21賣方逾期交貨能雙倍要求返還定金嗎
2020-11-27個體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差異
2021-03-15兒子死后賠償款能當贍養費嗎
2021-01-12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地未做約定應由哪個法院管轄
2020-11-23離婚后撫養費標準另一方無固定工作
2021-01-06合同未生效不想履行了怎么辦
2021-01-20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2021-03-24因變更工時制度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是怎樣的
2021-01-19怎么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
2021-01-24承包關系中賠償責任
2021-01-22壽險投保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22保險公司理賠范圍不同之處在哪里
2021-03-10保險合同的一般規定有哪些
2020-12-16壽險理賠需要知道這些問題
2020-12-11土方車司機超分仍然上路釀事故 保險公司拒賠獲支持
2021-01-20保險賠完肇事者還賠嗎
2021-03-10汽車沒保險能置換嗎
2020-12-17保險理賠誤工需要打工資流水嗎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