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解除能拿回扣押的東西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取保候審措施解除后,如果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返還給當事人。
第一百四十一條?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序
根據司法實踐以及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并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2、辦案單位審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后,辦案人員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4、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審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并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如果采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并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取保候審措施解除后,如果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返還給當事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被撞做理療報銷嗎
2020-12-28多少周歲勞動者依法享有自主擇業的權利
2020-12-06承兌匯票逾期付款多久可以起訴
2020-12-21如何為精神病人確定監護人?
2020-11-30給了贍養費能分到遺產嗎
2020-11-27勞務外包用工單位要繳哪些稅
2021-03-09勞動糾紛多長時間內能去仲裁
2020-11-24常見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例
2021-02-07保險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什么
2021-01-09一起保險合同糾紛的評析
2020-11-10合資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是多少
2021-03-05服兵役還有失業保險金嗎
2021-02-13如何在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2020-11-17雇人干活受傷用理賠嗎
2020-11-08網銷保險為何如此受熱捧
2021-02-06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保險合同是否還有效
2021-03-25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有哪些
2020-11-24哪些情形屬于沒有保險合同受益人
2020-11-20保險代理人的職能有什么
2021-01-03保險期間和保證領取年限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