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還保釋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是保釋金
保釋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的制度。保釋金在中國被稱作保證金。繳納保證金,不能說是以金錢換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是要求其以金錢作為擔保,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關機關的工作正常到案,則返還保證金。
二、保釋金不能退回的情況
1、對于保證金是否退還問題,取保候審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如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屬于故意重新犯罪的,應當沒收保證金。
2、對于保證金退還的問題,如果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調解成功,被害人不要求追究被害人刑事責任,那么此時公安機關就應對該案件撤案,同時將保證金退還給嫌疑人。如果未調解成功或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案件,那案件被法院進行判決之后,就可以到公安機關要求退還保證金。?另外取保候審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退還保證金:
(1)期限屆滿時,在解除取保候審時,應當同時決定退還保證金。
(2)在符合取保候審的情形消失而變更為監視居住的,在解除取保候審時,應當同時決定退還保證金。
(3)在符合取保候審的情形消失而被檢察院批準逮捕或者法院決定逮捕的,在執行逮捕時,應當同時決定退還保證金。
(4)雖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屬于過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構成犯罪的,應當在接到判決書后立即退還保證金。
三、保釋金的交納
1.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應當以能夠約束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礙、不逃避刑事訴訟活動為原則。
2.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3.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較高數額保證金的,應當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4.保證金必須在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時一次性交納。
5.保證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向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專戶交納。
注:嚴禁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證金。
6.公安機關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時,應當告知其必須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應當承擔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審決定書》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其違法行為的情節,決定沒收保證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區別情形,責令其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變更為監視居住、提請人民檢察院予以逮捕。
關于保釋金的相關問題,小編已經為大家做出了詳細的解釋。如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如果有其他嚴重情形的,要重新繳納。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請咨詢律霸網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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