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規定保釋金起點為一千元,未成年起點為五百元。
一、保釋金是什么意思:
就是取保候審保證金。
保釋,在中國稱之為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因此,在我國取保候審之中的“保證”,不僅有被保釋之人的“保證”(在西方的刑事訴訟法中,往往是“宣誓”),還應包括財產之擔保或他人之擔保;而所候之“審”,除了法院的審判外,還包括偵查機關和起訴機關之傳訊(審問)。保釋金就是取保候審所用的金錢,即保證金。
二、保證金的上限
六機關《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2條指出:“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金保證的,由決定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75條也指出:“保證金的數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44條規定:“采取保證金擔保方式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犯罪的性質和情節、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險性、經濟狀況和涉嫌犯罪數額,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1千元以上的保證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1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起訴指控犯罪的性質、情節、被告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決定應當收取的保證金數額。”
小編提醒,當然,犯罪嫌疑人對沒收保證金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一次。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在線法律咨詢服務,歡迎您前來咨詢,我們將誠摯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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