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guī)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guī)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guī)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shù)退還保證金。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憑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相關知識:取保候審保證金退回情形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shù)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1)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guī)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qū)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2、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jīng)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fā)《退還保證金決定書》。
3、公安機關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后,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shù)退還給犯罪嫌疑人,并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綜上所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取保候審的保證金都是應當退還的,不管是交了多少。
該內(nèi)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范本
2021-01-27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最佳時機是什么時候
2021-01-10解除婚姻關系有哪些途徑
2021-01-25社會撫養(yǎng)費的支付數(shù)額是多少
2020-11-11國有資產(chǎn)的拍賣程序介紹
2021-02-16撫恤金能否被強制執(zhí)行
2020-11-16委托拍賣合同應當載明什么
2020-12-22一個月未還款賣方能解除分期付款合同嗎
2021-02-24離職后公司扣款合法嗎
2021-02-10批準入職要走什么流程
2020-12-30勞動關系轉移流程
2020-12-05如何把調崗做到合法合理
2021-02-25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有哪些?
2021-03-07被派遣的員工與用工單位的人算是同工同酬嗎
2021-02-03人身保險合同的構成要件
2021-02-26人身保險合同常見問題
2021-02-23保險合同怎么簽才算成立
2020-11-08保險合同期滿誰能領保險金
2020-12-06異地事故保險怎樣理賠
2021-01-0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制定原則
20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