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的情況在現在社會也是非常多的,二手房的買賣也一樣。不管是房屋買賣還是二手房的買賣,都是要事先約定好的,但是也會出現違約的情況。那么下面律霸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二手房買賣違約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買賣常見的違約情形:
1、出賣人將房屋直接賣給第三人
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但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原買房人有優先過戶的權利,可以向法院請求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并已辦理了過戶,那么出賣人就已經構成了惡意違約,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時買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出賣人根據房屋差價賠償違約責任。
2、出賣人要求提高房價辦理過戶
在實際買賣過程中,很多出賣人在簽訂合同后認為房子賣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錢過戶。
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應該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凍結所購房屋,進行財產保全,防止出賣人將房屋賣與第三人,進而使所簽訂的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同時要求法院判定出賣人繼續履行合同。
3、出賣人賣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無效
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如果在買房時已經知道了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經過共有人同意而購買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無效時,是可以獲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間的共有房屋,在房屋買賣合同中,一般是認為經過夫妻二人同意的。買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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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出賣人違約后,可以根據買受人自己想如何處理而決定怎么解決。具體為:
1、如果想繼續履行合同,主張延期履行違約金,合同一般是約定按每日全部房款萬分之幾的違約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張解約違約金,一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如果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二手房買賣違約的情形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違約的情況還有許多,因為房屋買賣產生的糾紛也非常多,有需要的,可以到律霸網站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服務。
二手房買賣違約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買賣合同該如何寫呢?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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