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的期間,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訴訟行為的期限和期日。期間有法定期間和指定期間之分。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的開始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的屆滿日期。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期間的補救,是指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故不能在法定或者指定的期間內完成應為的訴訟行為時,依法采取順延的措施。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與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匯合進行訴訟行為的日期。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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