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人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保證人基本情況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金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核實保證金已經交納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后,將有關法律文書、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材料和銀行出具的收款憑證,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收到有關法律文書和材料后,應當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執行。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核實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的身份以及相關材料,并報告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執行。
二、詐騙罪怎么取保候審
當事人被抓之后,從法律上講,均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是否批準由辦案部門決定。辦案部門是否批準取保候審,主要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這個具體情況,主要是指案件是否存在取保候審的事由。
此外,還有兩個問題也會影響到取保候審是否能獲得批準:1、申請時機。過早申請,往往會被辦案部門以泛泛的理由拒絕;過晚申請,又會錯過最佳時機(逮捕之后再申請取保候審,難度一般增大很多)。2、申請方式。申請取保候審,方式很多,比如直接申請取保候審,比如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根據不同的案情,只有把握時機,選對方式,獲批準的可能性才會最大。
綜上可見,當事人被抓之后,明智的做法是:找律師研究案件是否存在取保候審的事由,只有找到有說服力的事由,并把握好申請時機和選擇對申請方式,才能獲批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還是有一個過程的,有許多的注意事項。以上就是關于這些問題的答案,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您需要關于這方面的幫助,律霸網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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