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存在著大大小小的公司,股有很多都有股東,股東也就是公司的投資人。作為一個股東來說,對于出資的義務是必須要履行的,否則也就變成了“虛假出資”。那么虛假出資的股份轉讓股東承擔什么責任??常見變現有哪些?下面,就讓律霸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一、虛假出資股份轉讓股東承擔什么責任?
1、虛假出資股東需要承擔內部責任(對公司和其他股東的違約責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東之間的出資協議對簽訂股東具有合同約束力,違反該出資協議而未繳納或足額繳納出資的,即構成違約,應繼續履行出資義務或承擔解除出資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責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東即受公司章程的約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約性質,約束全體股東和公司本身的行為,其中,章程中出資部分的記載即為股東對出資的承諾《公司法》28條即規定了有限公司股東違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額出資對公司承擔出資填補責任,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即已足額出資的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責任后,可以違約為由向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
2、虛假出資股東需要承擔外部責任(對公司債權人的責任)
(1)各股東實繳的注冊資本之和未達法定最低限額時,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股東不受有限責任的保護,依《公司法》31條之規定,各股東無論自己是否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均對公司債權人承擔互負連帶責任,股東之間視為合伙關系。
(2)各股東實繳出資之和未達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但已達到法定最低限額的,公司具備了獨立法人人格,股東亦受到有限責任的保護,虛假出資的股東應在實繳資本與應繳資本的差額內向公司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已經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不能清償的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3)在數個股東均存在虛假出資但未導致公司注冊資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額的情形下,各出資未到位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按其實際出資額與應出資額的差額分擔責任。
(4)《公司法》3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二、虛假出資常見變現有哪些?
1、利用估價不當的方法虛假出資。在我國,出資方式除了貨幣之外,還有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方式。而后幾種出資方式,由于不是貨幣形式,是需要估價的。往往授意估價機構高估價格,以達到需要虛假出資的目的。
2、利用虛假驗資的方式虛假出資。由于驗資是由中介機構實施的,投資人往往通過中介機構出具的虛假的驗資報告來達到虛假出資的目的。
3、抽逃出資。投資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貸、租賃的財產和設備等方式出齊注冊資本,公司成立之后,則以各種名義抽走資金,使公司成為買空賣空的皮包公司。
虛假出資是一種不履行自己法定義務的行為,當然,不管是對誰來說,只要不履行法定的義務,都將承擔法定的責任。上述我們詳細的介紹了“虛假出資的股份轉讓股東承擔什么責任”,當然,虛假出資也有虛假出資的具體表現,上述我們也有詳細的介紹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河北律師!
虛假出資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虛假出資的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虛假出資罪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重慶公交車墜江,誰負責
2021-02-14殺人案主犯主謀如何量刑
2021-02-24行政執法機關能否聘用企業法律顧問
2020-11-15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范本
2021-01-27律師會見一次多少錢
2020-12-11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價多少
2020-12-23交通事故二級傷殘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0-11-23女方出軌男方提出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2021-02-25停發的傷殘撫恤金可以補發嗎
2021-03-16微信聊天記錄能否作為證據
2021-02-28勞務用工法律須知
2020-12-31純勞務分包給自然人合法嗎
2021-02-281年合同幾個月實習期
2021-01-25國際鐵路聯運發生的貨損能直接起訴嗎
2021-01-19干活慢會被辭退嗎
2020-11-29為什么旅行社責任保險應改為法定保險
2021-03-02產品責任糾紛歸責與舉證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1-02-14什么是再保險公司
2020-12-10保險合同疑難問題集錦
2021-02-06重復保險怎么賠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