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區業主自治收費合法嗎?
1、小區業委會沒有資格收費。因為《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收取物業費的主體是物業公司,且要辦理《收費許可證》。業委會屬于業主自治組織,可以監督、審查物業的收入、支出,并監督其定期張榜公布。 如果,業委會違反規定實施收費,業主可以拒交,并可向物價、房管投訴,直至想法院起訴。
2、物業費的收費標準,一般由由當地縣以上政府部門出臺指導價,也可由小區業委會召開全體業主大會討論,按所聘物業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務項目,定下業主所交的服務費多少,然后報物價部門批準,還要報房管部門備案。
二、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
1、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其權利為:
(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修訂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
(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4)審議年度管理工作計劃、年度費用預算;
(5)監督公共建設、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6)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
(7)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2、業主委員會的義務有:
(1)向業主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接受廣大業主的監督;
(3)貫徹執行并督促業主遵守物業管理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協助物業管理企業落實各項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機構的監督指導,執行政府部門對本物業的管理事項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政策,不得違反業主大會的決定,不得損害業主公共利益。
成立業主自治組織的目的在于進一步加強業主與小區之間的管理聯系,對于物業所作出的決定進行監督管理,避免物業的相關決定造成了業主生活的不便利,如果業主存在收費的情況,顯然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來進行處理的。
發生物業糾紛,業主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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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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