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53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p>
取保候審的種類有兩種:人保和財產保。
1.人保
人保又稱保證人制度,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并出具保證書,由其以個人身份保證被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缎淌略V訟法》第54條規(guī)定,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與本案無牽連;(2)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3)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處和收人。不符合這些法定條件的不能成為保證人。另外,最高人民檢察院《規(guī)則》第48條規(guī)定:采取保證人保證方式的,如果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愿繼續(xù)擔?;蛘邌适l件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證人或者變更為保證金擔保方式。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5條的規(guī)定,保證人在擔保期間,應當履行下列義務:(1)監(jiān)督被保證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56條的規(guī)定;(2)發(fā)現(xiàn)被保證人可能違反或者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guī)定的,應當及時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
保證人擔保是純粹的人格擔保。保證人如果沒有盡到法定的義務,必須承擔一定的法律后果,即被保證人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guī)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財產保
財產保又稱保證金制度,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實行財產保,符合我國的國情,適應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與犯罪分子作斗爭的需要,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覺地履行義務,保證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實施。
財產保是以交納保證金的形式擔保?!缎淌略V訟法》第53條明確規(guī)定的是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因此排除了由被取保者之外的人交納的情形。保證金的形式只能是貨幣,包括中國貨幣和可以在中國金融機構兌換的外國貨幣。
保證金數(shù)額的多少,根據六機關《規(guī)定》和有關司法解釋,由決定機關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的性質和情節(jié)、人身危險性、經濟狀況、涉嫌犯罪的數(shù)額、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及認罪、悔罪表現(xiàn)等確定。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規(guī)則》第44條的規(guī)定,保證金數(shù)額最低為1000元。
根據六機關的《規(guī)定》,無論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還是公安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由公安機關統(tǒng)一收取和保管。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3條關于“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的規(guī)定,兩種取保方法只能選擇其一,不能同時并用。至于選擇哪種保證方式,由作出取保候審的公、檢、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民在城市打工車禍致殘殘疾賠償金怎么算
2021-01-06涉外結婚外國人提交哪些材料
2021-01-22公司犯罪法律顧問承擔什么責任
2020-11-26公司注銷名下商標是否還有效
2021-02-21不良資產包可以抵押嗎
2021-01-21交通事故車輛保全怎么進行
2020-12-09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如何分配呢
2021-01-23一方重病可以離婚嗎
2020-12-29遭遇家暴認定困難,家暴維權有舉措有哪些
2020-11-28仲裁授權委托書格式范本
2021-03-06最高法立案必須要身份證號碼嗎
2021-01-09出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2021-01-24派遣員工如何中止合同
2020-11-26只有合同之債才能抵銷嗎
2021-03-05工廠噪音粉塵大 近鄰如何維權
2021-01-19遼寧省勞動合同規(guī)定期限
2021-03-23工資里包含競業(yè)限制費是否合理
2020-11-13企業(yè)辭退員工需謹慎 違法辭退需賠償- 溫明律師
2020-12-27實習期上高速怎么處罰
2021-02-09辭退發(fā)工資嗎
202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