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5年11月7日,在成都讀職校的17歲女孩小真瞞著家人,在成都一家整形美容醫院做了臉部微整形手術,花了12000多元,沒收入來源的小真未成年,辦不了分期付款,但找了一個朋友辦到分期付款,并順利地走上了這家醫院的整容手術臺。
成都金堂縣的李女士不敢相信這一事實,臭罵一頓女兒小真后,便去質問醫院并索賠:“我女兒未成年,為什么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小孩做手術?”對此,整形醫院答復承認管理有紕漏,但強調:“女孩自己填的是18歲”。
女孩想整容,醫院說“可分期付款”
17歲的小真是成都一所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生性愛美。她對下巴、嘴唇不太滿意,看到一家名為“成都駐顏美容整形醫院”的廣告后,她動了心,于是通過QQ向該醫院工作人員咨詢。
去年11月,她和該整形醫院工作人員聯系,對方很熱情。小真說,對方一直說服她做微整形手術,告訴了對方自己還是學生,今年17歲,也沒有錢。工作人員則說這不是問題,沒錢也可以手術,搞個分期付款。沒滿18周歲辦不了分期付款,那就找一個超過18歲的熟人幫她辦一個就可以了,每個月只還一點錢,辦好分期,醫院馬上就能安排給她手術。
為驗證是否可以找他人代辦分期,記者以客戶身份聯系到當時幫小真的貸款公司工作人員劉先生。“未成年人能不能辦分期付款?”“不能。”劉先生說。“那未成年人能不能找別人代辦分期付款業務?”“原則上可以。”劉先生說,2萬元以下當天就能辦好。
“辦貸款的人和手術的人不一致,醫院不會查?”“不會查。我們可以通過一些手段解決。”在記者追問下,劉先生表示打個招呼就能解決問題,“放心吧。”
找人辦貸款,醫院稱“管理紕漏”
李女士告訴記者,女兒放寒假回家后,她發覺了女兒臉上有點變化,但并未往整了容那方面想。因為女兒還在讀書,根本沒錢做手術。但當女兒無力償還貸款坦白時,她幾乎嚇呆了。
11月7日,小真來到了這家整形醫院,用朋友的身份辦好了分期付款手續后,醫院工作人員很快就安排給她做了面部微整形手術。
李女士認為“醫院在誘使自己女兒做手術”,因為很明顯辦分期手續是一個人,做手術的是另一個人,“為什么還給她做?”
該美容整形醫院運營總監張女士解釋說,當時在醫院的時候,工作人員只是確認了付款金額及是否到賬,并沒有確認辦理分期付款的人是否和接受手術的是同一個人,“因為分期付款只能成年人辦理,既然已經辦下來了,我們也就沒有再去核實身份。”她也承認,院方存在管理上的紕漏,“這一點確實是我們工作上的疏忽。”
女孩未成年,醫院并未核實年齡
小真出生年月是1998年6月,在她11月接受手術的時候,她未滿18歲,屬于未成年人。但是,記者查看了小真在美容整形醫院手術的相關資料,咨詢記錄、顧客項目消費清單、麻醉知情同意書和整形美容手術同意書上,均有小真的簽名,但所有資料上的年齡一欄,寫的都是“18歲”。
是小真自己故意填的18歲,還是有人“暗示”?小真沒有明確回答這個問題。
該醫院拿著這個有小真簽名,填了“18歲”的手術同意書,給實際上并未成年的小真做了麻醉整容手術。
醫院是否知道小真只有17歲?在填寫資料的時候,工作人員是否要求顧客出示身份證,核實年齡呢?該美容整形醫院運營總監張女士對此回應稱,小真自己填的歲數是18歲。一般情況下,工作人員都會詢問顧客年齡,并要求出示身份證,“但我們不是權力機關,沒法要求顧客必須出示身份證才能做手術。”
但小真表示,工作人員從未讓她出示過身份證,而且“當天做手術我說過的,手術臺上院長問我年齡,我也說過我17歲。”
張女士則說,小真在QQ中曾向醫院一名工作人員表明自己未成年,該工作人員拒絕了小真的整容手術要求。而后來和小真對接的是另外一工作人員,張女士稱“當時小真并沒說自己只有17歲”,所以工作人員才會建議她去辦需要成人身份證的分期付款業務。
【事件進展】
家屬索賠6000元,醫院不接受
近日,小真的媽媽李女士帶女兒到成都,找到這家醫院。她說之所以維權,是因為女兒是未成年人,在作為監護人的她不知情的情況下,醫院就給孩子做了手術,對孩子的面部造成了影響,因為孩子還在長身體。
她向醫院提出索賠,賠償金額至少要手術費用的一半,也就是6000元。1月28日,醫院權衡后,提出了自己的和解方案,即賠償李女士價值5000元的代金券。但這遭受了李女士的拒絕,“我們不會在這家醫院再做任何治療,代金券有什么用,根本用不上。”她希望折現賠償,醫院不接受。
目前,雙方仍未達成協議。
【法律解讀】
“無監護人簽字就手術,醫院違法”
“無論從未成年人身體角度還是法律角度,美容醫療機構未經法定監護人同意,對未成年人進行醫學美容手術,都是違法的。”
對于尚未發育成熟的未成年人,整容作為醫療手術的一種,意味著巨大風險。未成年人容貌還未定型,皮膚、器官、骨骼等組織還未發育成熟,過早地做美容外科手術不利于身體發育;更重要的是,在法律層面上,根據《民法通則》,滿十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整容手術這樣存在危險系數的醫療行為,明顯不屬于未成年人自己能決定的行為。整形醫院明知未成年人不能與之建立醫療美容合同,還利用他人身份證為其實施醫學美容屬于違法行為,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同時,這個醫療合同由于主體不適格,屬于無效合同,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可以要求返回費用,賠償由此導致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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