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鑒定申請期限如何規定
具體的申請期限參考當地出臺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醫療事故鑒定的流程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程序如下:
委托:醫鑒辦接受兩種形式的委托: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衛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鑒定的委托。
受理:醫鑒辦接到委托書后,進行審核并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規定期限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供鑒定所需的材料:
組成鑒定組:醫鑒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確定專家鑒定組的構成和人數,原則上為單數。
組織鑒定:醫鑒辦在召開鑒定會前規定期限內通知醫、患、鑒定專家三方。專家組進行討論,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鑒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鑒定結論,并制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再次鑒定: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全文》第四十條)。
在面對醫療事故時候,我們一定要理智對待,用合法的手段,通過法律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希望文章介紹的內容對大家有幫助,同時有任何與法律相關的問題,都可以到律霸網咨詢,我們專業的律師團隊都會詳細為您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肇事后人死了一定會負刑事責任嗎
2021-01-05合作社土地入股協議怎么寫
2021-02-13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人員能否認定為工傷
2021-01-23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前提是什么
2020-11-11民政局撤銷結婚證需要多長時間
2021-02-14驗資報告費用要給多少
2021-02-17留置時間不能超過多長時間
2020-12-03銀行貸款擔保的流程是什么,貸款保證擔保中的法律風險
2020-12-27藥店行政處罰多長時間上交罰款
2021-01-13合伙人撤資能返本金嗎
2020-12-03什么案件適合一審終審
2020-12-23交通事故糾紛
2021-01-11兒子去世,孫子是否有代位繼承權
2021-03-07被迫簽訂有欺詐性的合同可以撤銷嗎
2021-01-17擔保可以采用哪幾種方式,簽訂擔保合同時要注意什么
2020-11-14房屋中介有權收取中介費嗎
2020-12-04租賃期內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嗎
2020-12-03遲交人壽保險的保險費會有什么后果
2020-11-25人壽保險的理賠和糾紛解決
2020-11-17購買定期壽險有哪些好處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