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名是真借條是假可以申請筆跡鑒定嗎?
簽名是真借條是假可以申請筆跡鑒定,筆跡鑒定應該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方需提供鑒定的檢材及對比樣本(需經(jīng)對方質證),雙方協(xié)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鑒定即可。具體程序如下:
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
2、經(jīng)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鑒定的樣本;
3、由雙方協(xié)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
4、鑒定機構接收后鑒定申訴后,憑借自己專業(yè)技術及依法做出鑒定意見;
5、雙方當事收到鑒定意見后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二、借條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如果對方之前讓自己在某些紙張上面簽過字,隨后又在上面寫了一份借條,并且拿著這張偽造的借條讓自己還債的話,根本就不予理睬,就算是當事人起訴了,只有借條也根本不能證明借貸關系的成立。
強迫寫借條是否有效
借條的訴訟時效20年怎么計算?
如何中斷借條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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