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起訴對方不來應訴怎么辦?
有借條起訴對方不應訴的處理方法: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應當按期開庭,對到庭的原告訴訟請求、雙方的訴辯理由以及已經提交的證據及其他訴訟材料進行審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為多久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有借條的存在就代表著雙方的債務關系已經生效,如果債務人到期不還的,那么債權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只要債務人不來應訴或者是在中途離開,那么法院是有權利按缺席判決的方式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規定被迫寫下借條怎么辦
借條的標準格式是怎樣的
借條的訴訟時效20年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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