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隱形股東協議解除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解除的合同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并生效后,才存在解除。無效合同、可撤銷的合同不存在合同的解除。
(二)合同解除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隨意解除合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主要有協議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種形式。
(三)合同的解除必須有解除行為。除當事人協議解除以外,當約定解除或是法定解除的條件成就之后,合同并不自動解除。無論哪方當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向對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達到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四)合同解除使權利、義務關系自始消滅或向將來消滅。
根據《合同法》規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
1、協議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單方解除;
單方解除,是指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它不必經過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權人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對方,或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向對方主張,即可發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二,協議解除的條件
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關系。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主要內容為廢棄雙方原合同關系,使雙方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協議解除需要注意的問題,無非是自己在當事人處理的時候可以積極的應對,但是需要學會解決緊急地情況不確定的因素對于自己協議的解除的影響,更多的時候自己在有關資料的準備上較為充足,即使自己的問題較多,但是可以進行直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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