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最常見的法人類型,我國公司主要有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一般來說,在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董事長兼任法人,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公司法人的權力很大,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簽署各種法律文件,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嗎?下面我們來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嗎?
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系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系,故法定代表人屬于雇員范疇。但對外關系上,法定代表人對外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其與法人之間并非代理關系,而是代表關系,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權委托書。是故,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即為法人行為,其后果由法人承擔(《 民法通則)第43條)。并且,法人不得以對法定代表人的內部職權限制對抗善意第三人。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哪些人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2、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準注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3、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4、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5、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干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
6、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
現在,大家應該知道了公司法人代表法人嗎這方面的知識,公司法人對外代表公司,對內負責管理整個公司的日常運作。公司法人一般由經理、董事長擔任,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當公司法人以公司名義違法時,公司可以取消其資格,并且由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司倒閉法人要坐牢嗎?
公司法人變更后果嚴重嗎?會給公司帶來怎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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