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權利比較大,可以代表公司對外簽訂買賣合同,對內全面管理公司事務。有的法人出于私欲,用公司名義和金融機構簽訂借款合同,拿到錢后跑路,這對于債權人來說是一種損失。那么,公司法人以公司名義借錢跑路怎么辦?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有關知識。
一、公司法人以公司名義借錢跑路怎么辦?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于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于企業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于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
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款。我國《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需要明確的是,債權是可以繼承的,而債務對繼承人而言只是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二、公司法人任職資格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
綜上所述,公司法人任職是有條件限制的,其應該遵紀守法,不得利用手中的權力做出對公司和社會有危害的事情。公司法人以公司名義借錢跑路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凍結其財產,如果法人借錢的時候虛構合同,還涉及詐騙,這個時候,受害人可以直接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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