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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基金市場的日益快速發展,中國的基金公司也越來越多,可是基金公司的成立需要很復雜的條件。基金公司的規模大小,人員穩定狀況等因素對基金的業績是有一定影響的。許多人認為自己只要選定基金類型交給基金公司就可以得到穩定收益,那么也需要基金公司足夠好。成立基金公司的條件有哪些?下面是律霸網小編為您提供的有關的信息,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
一、什么叫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即為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法人。公司董事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基金公司的發起人一般是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機構。
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于投資標的物的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于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
二、成立基金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一)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
(二)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
(三)注冊資本不低于一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四)主要股東具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注冊資本不低于三億元人民幣;
(五)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于15人,并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完善的、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八)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作為基金公司的主要股東也有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是指出資額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以下簡稱出資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東。主要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
(一)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二)注冊資本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
(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四)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六)沒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七)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于整改期間;
(八)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三、基金公司經營范圍有什么?
1、管理型企業的經營范圍可以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參與設立投資型企業與管理型企業。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2、非管理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圍外,還可以核定:非證券業務的投資;代理其他投資企業或個人的投資。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 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3、管理型企業和投資型企業均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投資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是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 后,投資型企業所持股份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希望對需要的朋友有所幫助。現在基金公司越來越多,成立條件也越來越嚴格,符合設立條件的,由相關登記機關分別登記設立。另外國家也在保護基金公司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可以在證券公司出現關閉、破產等重大風險時依據國家政策規范地保護投資。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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