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原件丟了有復印件是否有效?
1、借條原件丟了復印件可能是無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70條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因此,借條應當提交原件。
2、在借條原件丟失不能提供原件的情況下,復印件的效力就來源于借款人的認可,只要借款人認可借條復印件的真實性并承認借款未還,那么借條就是有效的,同時借款人應當償還借條上載明的款項,否則,如果借款人不承認復印件的真實性,或者雖承認復印件的真實性,但不承認借條中的款項未還,那么借款人就無須承擔還款責任。
二、借條丟失債務糾紛怎么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三、債務糾紛應該怎么寫訴訟狀?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的順序寫明。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系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當然,借條原件丟失了的情況下也不代表債務人就可以不還錢了,因為就算沒有借條,總該有轉賬憑證,證人證言或者聊天記錄等這些證據,不過我們也要提醒債權人,像借條這么重要的證據,要妥善保管好原件。
借條需要按手印嗎
借條有效期的法律規定
民間借貸中只有借條能否起訴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侯學超律師,畢業于鄭州大學法學院,現為浙江同舟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曾從事多年的企業法務工作,處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糾紛,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訴訟技巧,能夠針對具體案情做出具體分析并制定相應的策略,努力為每位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自執業以來秉承誠信、謹慎、嚴謹、細致的執業理念,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維護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擅長領域:民商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公司治理與股權糾紛等。 咨詢電話:13780097531(微信同號),來律師事務所面談時,請提前預約。 辦公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高新區江南路666號寧興大廈8樓。
住院寫自費能報銷嗎
2021-03-02勞動仲裁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2021-01-14如何聘請律師?
2020-12-07口罩工廠需要什么條件
2021-03-19沒有實際借款的還款協議有效嗎
2020-11-19不安抗辯權什么時候行使
2021-01-16關于放棄繼承權的特別規定
2021-02-21農村宅基地糾紛案件如何處理
2020-12-14試用期的長短有什么限制
2020-11-21入職被發現畢業證是假的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3-17變更勞動合同時職工應注意些什么
2021-01-31法院受理人身保險糾紛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0-12-10保險賠償糾紛多,如何有效的解決保險賠償糾紛
2021-02-10追尾責任認定保險理賠誤工費
2020-12-25保險利益的含義是什么呢
2021-03-10保險條款是否是“霸王條款”
2020-12-24農村集體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2021-01-14承包合同具有民事責任嗎
2021-01-29土地承包經營權什么時候分離
2021-01-10農民有權拒絕土地流轉嗎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