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診療結果錯誤是否構成醫療事故
診療結果錯誤是否構成醫療事故不能一概而論,誤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需要根據兩個關鍵要素來決定:
一、是醫生診療過程中是否有違法律、法規及診療常規的行為;
二是是否造成對患者的人身損害。
此外,《執業醫師法》中規定,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二、關于醫療事故認定的相關法律規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專家鑒定組進行。?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相關專業的專家,由醫患雙方在醫學會主持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在特殊情況下,醫學會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組織醫患雙方在其他醫學會建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相關專業的專家參加鑒定或者函件咨詢。?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法醫有義務受聘進入專家庫,并承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專家鑒定組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實行合議制。專家鑒定組人數為單數,涉及的主要學科的專家一般不得少于鑒定組成員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傷殘等級鑒定的,并應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法醫參加專家鑒定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醫療事故:
(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從法律條文上看,判斷是否屬于醫療事故,是有很多因素左右的,患者病情異常或者體質特殊而發生的醫療意外不算醫療事故。那誤診是不是因為患者自己病情異常或者體質特殊導致的呢?所以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果才是判斷是否屬于醫療事故的依據。如果您還需要更多法律援助,請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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