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醫療事故如何索賠
(一)雙方協商:對于中小型醫療機構,在過錯明顯的時候,對構成醫療事故無爭議時,爭取通過協商解決。對于大型醫療機構,協商成功的可能性相對不大。
(二)行政處理:申請醫療行政部門調解,如對是否構成醫療事故存在爭議,則主動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在鑒定結論作出后,可以協商或由醫療行政部門主持調解。
1、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程序
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2、當事人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程序
醫患雙方合意共同書面委托醫方所在地的區或縣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初次鑒定或省、直轄市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再次鑒定;雙方不能合意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起,由其審核后移交有關醫學會組織鑒定。
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行政復議程序
當事人為謀求重新鑒定而提起。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有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中鑒定專家資格、執業類別、鑒定程序三方面進行具體行政審核。如對具體行政審核意見不服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起行政復議。
4、醫療行政訴訟程序
當事人為謀求重新鑒定而提起。對行政復議不服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撤消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中的具體行政審核意見。
5、醫療刑事訴訟程序對比醫學圖片看看你的癥狀。不過有問題還得找醫生。
對醫護人員涉嫌醫療事故罪的,依法可以向公安部門提請啟動刑事訴訟程序。
(三)訴訟:在案情許可的情況下,盡量以人身損害的其他各種案由立案。這關系到案件的法律適用和當事人的最大利益。
1、起訴時應注意的問題
訴訟請求留有余地:醫療損害涉及的經濟賠償范圍中有許多項目包括傷殘補助費、營養、護理期限、休息期限、醫療依賴期限及費用等需要鑒定后方可確定,代理律師應根據鑒定結果適時增加訴訟請求。
遞交訴狀時應一并提交證據保全申請、證據目錄、經濟損失賠償計算依據、相關司法鑒定申請。
對代理患方的律師,這些步驟是不可或缺的。其中證據保全申請主要是針對訴前無法查閱或復制的主觀病歷(包括死亡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
2、當事人舉證責任分配
A、醫療機構舉證責任
代理醫方的律師首當確認醫患關系發生且未超過訴訟時效,而后決定在舉證期限內主動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申請,證明醫方無過失行為或過失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無因果關系,以免發生舉證不能。
B、患方舉證責任
患方就是否存在醫患關系、損害結果及損害結果涉及經濟賠償范圍、數額等承擔舉證責任。
代理患方的律師首當完成醫患關系、損害結果的舉證,在此基礎上,還要對經濟賠償數額進行舉證。舉證前應當注意確定合理的賠償預算,不能發生漏項。當醫療尚未終結或病情復雜造成預算困難時,當可保留相應的訴權。此外,在過失及因果關系方面,雖然舉證責任倒置,但主動舉證更具有說服力。
3、如何質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鑒定書依據的檢材(病史資料)是否真實、合法。
鑒定程序是否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鑒定結論是否與本案客觀病史(包括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 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藥物說明書》、《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病史書寫規則》、醫學診斷治療護理規范、常規相抵觸。
鑒定委托、受理程序是否符合民事訴訟法方面的規定(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訴訟法、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關于司法鑒定管理的決定、證據規則)。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對于中小型醫療機構,在過錯明顯的時候,對構成醫療事故無爭議時,爭取通過協商解決,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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