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檢察院本人能知道嗎
一般不會,因為未正式開庭期間,都未定罪,而且公安移送后,檢察院要復核,沒有問題才會開庭,這里要說明,一般不會對當事人告知進程,防止一些取證問題,減少調查影響等。
檢察院將案件移送到法院起訴,不會在事前通知被告人的。
因為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而且到法院以后,法院會立即通知被告人領取起訴書的。沒有那個必要再通知了。
案子從派出所移交檢察院,是指偵查終結,查明犯罪事實,證據充分,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刑事訴訟法》一百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所謂犯罪事實已經查清,是指檢察機關對下列事實已經查證屬實:
(1)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為或者一般違法行為的事實;
(2)確定被告人應當負刑事責任,而不是不負刑事責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事實,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齡、精神狀況等;
(3)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是某一種或某幾種性質的犯罪的事實;
(4)確定對犯罪嫌疑人應當或者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從重處罰的量刑情節的事實。查清上述事實,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實已經查清的條件。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情況下,因為沒有對案件進行判決,所以是不能夠通知本人的,也沒有這個必要,如果通知了本人,那么可能會對案件的審理有一定的影響。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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