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算利息的方法是什么?
利息計算公式主要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計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儲蓄存款利息計算的基本公式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第二,利率的換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換算關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與存期相一致;
第三,利息計算公式中的計息起點問題,1、儲蓄存款的計息起點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計付利息;2、利息金額算至厘位,實際支付時將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3、除活期儲蓄年度結算可將利息轉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種儲蓄存款不論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時利隨本清,不計復息;
第四,利息計算公式中存期的計算問題,1、計算存期采取算頭不算尾的辦法;2、不論大月、小月、平月、閏月,每月均按30天計算,全年按360天計算3、各種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如遇開戶日為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則以到期月的末日為到期日。
二、存期計算公式
1、算頭不算尾,計算利息時,存款天數(shù)一律算頭不算尾,即從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論閏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計算;
3、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各種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對年、對月、對日為準。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為一對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為對月;
4、定期儲蓄到期日,比如遇法定假期不辦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視同到期計算利息,手續(xù)同提前支取辦理。
對于利息的計劃方式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guī)定的,但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上,還應當結合當事人的存款期限來處理,不同的存款期限所導致的利息 情況都是不一樣的,銀行也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來支付當事人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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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覃濤律師,寧波高勝訴率、暢銷律師。浙江大學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全國律協(xié)會員,曾經(jīng)任職法院,浙江中遠空運法律顧問。多年法律工作經(jīng)驗,處理過眾多法律糾紛,為當事人挽回大量利益.覃律師法學素養(yǎng)深厚,精涉于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有著豐富的司法實踐經(jīng)驗,在刑事辯護、民間借貸、經(jīng)濟糾紛、婚姻繼承糾紛等方面尤其擅長,深得當事人好評。辦案過程中,覃律師堅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執(zhí)業(yè)原則,堅持依法辦事,公正維權的執(zhí)業(yè)理念,不放過任何一個案件細節(jié).不遺漏任何一條法律規(guī)定.不放棄任何一項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深得當事人的認可和支持。覃律師提供各類法律咨詢,法律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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