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證據和直接證據的區別是什么
就刑事案件而言,一個證據就能單獨直接指出案件主要事實,這樣的證據就是直接證據,它與間接證據相對應;原始證據是指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沒有經過復制或者轉述或者傳抄的證據,它與間接證據相對應。原始證據與直接證據,沒有必然聯系,不能認為原始證據就是直接證據,也不能認為傳來證據就是間接證據。比如錄音錄像往往是直接證據,但不一定是原始證據(原始載體)。再如犯罪現場遺留的物品、痕跡等是原始證據,但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留下的,不一定是直接證據。
原始證據是指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沒有經過復制或者轉述或者傳抄的證據。而傳來證據是指間接來源于案件事實,是經過復制或者轉述或者傳抄的證據。這種分類的現實意義是什么呢?原始證據比傳來證據的可靠性強,所以要盡量用原始證據,但是傳來證據也有如下不可忽視的作用:(1)可以作為發現原始證據的線索。(2)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作為審查原始證據真假的依據。(3)在原始證據無法取得或確有困難的情況下可以代替原始證據。(4)可以強化原始證據的作用。另外,要注意運用傳來證據的特殊規則:(1)來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2)采用傳聞、轉抄或復制次數最少的材料;(3)在只有傳來證據時,不能輕易認定被告人有罪。
律霸小編提醒您,證據種類是非常多的,而且證明力是不一樣的,當然,原始證據的可靠性大于傳來證據,物證和書證可靠性大于其他證據。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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