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可以分為自行解散和強制解散二種,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是公司最終喪失了法律上的人格。關于我們的公司的解散有哪些情形具體呢?請看下面我們的律霸為您分析解答這個問題。
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發生章程或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業務活動,最終失去法律人格的法律行為。公司解散可劃分為自行解散和強制解散兩種情況。自行解散,是指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決議而解散,此種解散與外在因素無關,取決于公司股東的意志,由股東自由決擇。強制解散是指因政府行為或法院判決而發生的解散。
公司法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解散公司: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公司章程,是由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時的全體股東制定,股份有限公司則是由發起人制定并經創立大會通過的,它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都有約束力。因此,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可以決議解散公司。當然,股東也可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存續。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有權決定解散公司。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這種解散屬于行政強制解散,即在公司經營活動中,嚴重違反了工商、稅收、勞動、市場、環境保護等對公司行為進行規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時,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由相關主管部門予以取締公司的主體資格。
(五)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更多關于公司解散方面的問題,如公司解散的程序是怎么樣的?公司解散的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如果您對這些問題有疑問,請具體聯系我們律霸,我們會幫助您解決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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