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臨城縣律師 仁壽縣律師 城區律師 平度市律師 隴川縣律師 濱江區律師 蔚縣律師
相信大家都會有過丟失東西的經歷吧,這時候,我們通常都是十分著急的,如果是有人撿到并且歸還的話,我們會十分感激,但是也是會有拾得遺失物拒不歸還的人,想要將東西占為私有。可是,這種行為是不是違法的呢?接下來,小編會為大家介紹相關的法律法規。
一、拾得遺失物拒不歸還的怎么處理
物權法:
第一百零七條 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一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第一百一十三條 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二、拾得遺失物的處理規則
遺失物,是指他人不慎喪失占有的動產。拾得遺失物是指發現他人遺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實。拾得人與權利人之間法律關系的處理規則是:
1、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費用,但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遺失物人發出懸賞廣告,愿意支付一定報酬的,不得反悔;
2、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同時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自有關部門發出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有關部門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拾得人拒不返還遺失物,按侵權行為處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4、如果遺失物通過轉讓為他人占有時,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如果受讓人通過拍賣或向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支付的費用。權利人支付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拾金不昧一直以來是我們的傳統美德,其實不僅如此,對于拾得遺失物拒不歸還的情況,也是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的,是需要按侵權行為處理。所以,我們在拾得遺失物的時候,如果找到了遺失人,是需要及時的歸還的,如果沒有找到,是需要交到公安部門的。
宅基地證丟失了該怎么辦?
車里的貴重物品丟失,停車場是否該賠?
挪動車輛丟失的責任應由誰承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提出管轄權異議的要求有什么
2020-12-05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范本
2021-01-27股權變更能否辦理土地抵押
2020-11-30二審程序是怎樣的
2021-03-16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程序是怎樣的
2020-11-23父母出資買房如何要回購房款
2021-01-14集資房屬什么性質的房
2021-02-23購買村集資房的需注意什么
2020-12-14終止勞動合同時需注意什么
2021-01-13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是什么
2020-12-17公司沒有陪產假違法嗎
2021-01-19事業單位解聘經濟補償金標準
2021-01-21車門跌落傷人是否構成道路交通事故?
2021-02-03保險公司可以區別定價嗎
2020-11-28車禍后異地維修保險如何處理
2021-02-09保險人的違約責任問題有哪些
2020-12-10避免保險合同糾紛應該注意些什么呢
2021-03-17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是什么意思
2021-03-05土地出讓金與出讓地價的區別是什么
2021-02-25土地轉讓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