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稱多縣律師 烏當區律師 瓊山區律師 通海縣律師 薛城區律師 開封新區律師 鶴壁律師
網貸是大家很熟知的一種新興的貸款方式,比起去銀行貸款這樣傳統的方式,網貸有著自己的好的一面,也有著不好的一面。市面上網貸平臺質量都參差不齊,而且各個平臺的網貸規則也不同,網貸金額也沒有具體數額的限制。那么,網貸2000會被起訴嗎?網貸有哪些優缺點?接下來,我就來和大家分享一下關于網貸的知識。
一、網貸2020會被起訴嗎
別看2000元的貸款數額小,以為拖幾個月沒什么問題。但若逾期不還,借款人不僅要承擔利息,還要另外承擔其他費用,損失會越來越大。一般網貸糾紛都是屬于民事糾紛,如果網貸平臺在一定的寬容期限之后還未受到借款人的還款,就會向其起訴。因此,消極對待還貸使不得。所以,網貸最好還是要按時還款,不然只能損失的更多。
二、網貸的優缺點
1、優點
(1)年復合收益高。普通銀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財產品、信托投資等,也一般在10%以下,與網貸產品動輒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沒法相比的。
(2)操作簡單。網貸的一切認證、記賬、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過網絡完成,借貸雙方足不出戶即可實現借貸目的,而且一般額度都不高,無抵押。對借貸雙方都是很便利的。
(3)開拓思維。網貸促進了實業和金融的互動,也改變了貸款公司的觀察視野、思維脈絡、信貸文化和發展戰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貸局面。
2、缺點
(1)無抵押,高利率,風險高。與傳統貸款方式相比,網貸完全是無抵押貸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確:年復合利率超過銀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護。也增加了網貸的高風險性(一般是銀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2)信用風險。網貸平臺固有資本較小,無法承擔大額的擔保,一旦出現大額貸款問題,很難得到解決。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于行騙的目的進行貸款,而貸款平臺創建者有些目的也并不單純,攜款逃的案例屢有發生。
(3)缺乏有效監管手段。由于網貸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手段,央行和銀監會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指導網貸。對于網貸,監管層主要是持中性態度,不違規也不認可。但隨著網貸的盛行,相信有關措施會及時得到制定和實施。
三、網貸相關的法律法規
1、關于借款協議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2、關于對借款提供擔保的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中明確規定,居間人提供貸款合同訂立的媒介服務,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應的報酬。因此貸款服務機構的存在和服務費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規定并受法律保護的。
但是每個網貸平臺都有自己的寬容期限,且期限并不一致。如果借款人超過了寬容期限,網貸公司就會將其起訴至法院。有人說,既然風險如此之大那就不要使用了,其實我們無需完全躲避網貸,要正確看待網貸的優點和缺點,有效利用網貸高效簡單的優點,說不定還能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一筆財富。
貸款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貸款擔保需要本人簽字嗎?
2020年農村房屋可以抵押貸款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有哪些
2021-03-14雇傭關系死亡怎么賠
2020-11-09已經注冊的禁止地名有效嗎
2020-12-31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的婚姻有效嗎
2020-12-13以格式條款簽訂得到合同叫什么
2020-12-13新手購房一般會忽略哪些細節問題
2021-02-20公租房戶口在有居住權嗎
2021-01-27單位現在突擊裁員要給勞動者補償嗎
2021-02-14勞務外包工傷責任如何擔責
2021-01-10因工受傷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2021-03-10火災意外險如何賠償
2021-01-04飛機延誤賠償哪里領
2020-12-02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條款范本
2021-03-11人身保險合同的特別規定是什么
2021-02-15人身保險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17車禍理賠和法院判決的區別是什么
2021-03-01車沒保險被追尾了怎么賠償
2020-12-31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保險代理合同
2021-01-31印刷品加工承包合同的范本內容
2021-01-13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