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擔保形式有哪些
(一)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保證擔保。
民間借貸中的保證,是指貸款人與保證人約定,當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
民間借貸保證可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方式。
(三)質押擔保。
質押指的是為擔保債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民間借貸抵押要注意什么?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民間借貸的雙方當事人在借款時不簽訂借款合同,僅僅有借條,而借條內容過于簡單。如果以房產作為抵押,不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僅以口頭約定,極易產生糾紛。一旦發生法律糾紛,當事人的主張存在法律上的舉證困難,即便到了法院訴訟,有時也很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保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為債務人的借款做擔保的,不簽訂抵押合同。要注意,保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為保障自己的權益,約束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最好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反擔保。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要簽訂書面的抵押合同,而且應當簽訂書面的反擔保合同,這樣,才能敦促債務人及時還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凍結、執行。
(三)在辦理房地產抵押擔保時,要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合同登記手續。如果僅僅將自己的房產證交付債權人而不辦理抵押登記,有可能導致抵押無效。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同時,在民間個人借貸中,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可能遭遇制作假房產證交付債權人作為擔保的情形。
在民間借方為了保證農民有錢還債,借款需要抵押東西。如果到期沒有進行償還,那么抵押的東西就會歸他們所有。所有在做借款之前,一定要衡量一下,自己經濟條件,如果是真沒有償還能力,還是不要去借貸,以免到最后變得人才兩空。
民間借貸可靠嗎,出借人應注意哪些問題?
民間借貸風險的防范和怎么討債?
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手續需要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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