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上訴不加刑
上訴不加刑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原則之一,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根據上述規定,上訴不加刑原則,只應用于被告一方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判時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但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人民檢察院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訴又有人民檢察院的抗訴,自訴人的上訴的上訴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限制。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2、對被告人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不得撤銷原判決宣告的緩刑或者延長緩刑考驗期。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抗訴的,對其他第一審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罰。
5、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罰的情況下,可以改變罪名。
6、對被告人實行數罪并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行的刑罰,也不能在維持原判決決定執行的刑罰不變的情況下,加重數罪中某罪的刑罰。
7、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上訴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訴,又有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同樣不受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限制。
8、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或者應當適用附加刑而沒有適用的案件,不得撤銷第一審判決,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或者適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
清楚了解之后才能正確的實施上訴不加刑上訴處理,否則錯誤的實施可能導致加重處罰的危險。如果你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范文康,貴州卓舜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畢業于國內知名公安類院校法學專業,法學理論功底深厚、法學專業知識扎實。由于學校的特殊性,范文康律師曾在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公安局學習,協助民警辦理各類治安、刑事案件,成功調解多起疑難經濟糾紛案件,具有豐富的法律實操經驗。范文康律師始終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執業理念。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執業期間辦理的案子基本上都實現了委托人的訴訟目的,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評。一直為貴州合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苗小妹電子商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繽幕咖啡店、貴州赤兔馬科技有限公司、沿河一品源電子商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普安縣小茗哥哥茶業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提供法律服務,訴訟及非訴業務經驗豐富。
抵押合同到期如何清償
2021-02-17律師考證需要什么條件
2020-12-23企業受益人是法人嗎
2021-02-09<交通事故篇> 何為飲酒駕車、醉酒駕駛,該如何處罰?
2021-03-11行政處罰聽證可以延期多長時間
2020-12-18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怎么承擔
2021-03-21以前的贍養費能主張嗎
2021-03-21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如何認定
2021-01-02哪種情況下必須通過訴訟程序才能離婚
2021-01-012019反家暴法施行,北京法院簽署人身保護令首例
2021-01-10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接管決定應載明內容
2021-02-22鋪乳期間可以中止合同嗎
2021-01-20勞動仲裁庭人員不來怎么辦
2021-01-02人壽保險無效的情形有哪些,人壽保險索賠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10意外傷害的保險有哪幾類
2020-11-16旅游意外險哪些情況不賠償
2020-12-05長期健康保險產品是否有合同猶豫期
2021-03-25抵押房產保險費發票可以抵扣嗎
2020-12-05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法律性質是什么
2021-01-26保險理賠沒有工資條就不能理賠嗎
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