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抗訴與再審抗訴有什么區別呢?
1、抗訴的對象不同
二審抗訴的對象是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而再審抗訴的對象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2、抗訴的權限不同
除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任何一級人民檢察院都有權對同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裁定提出二審抗訴。而除最高人民檢察院有權對同級的最高人民法院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再審抗訴外,其他各級人民檢察院只能對其下級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再審抗訴。可見,基層人民檢察院只能提出二審抗訴,無權提出再審抗訴;而最高人民檢察院只能提出再審抗訴,無權提出二審抗訴。
3、接受抗訴的審判機關不同
接受二審抗訴的是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而接受再審抗訴的是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的同級人民法院。
4、抗訴期限不同
二審抗訴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而法律對再審抗訴的提出沒有規定期限。
5、抗訴的效力不同
二審抗訴將阻止第一審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再審抗訴并不導致原審判決、裁定在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期間執行的停止。
所以說大家要及時維權哦,抗訴是判決生效后的維權手段,而判決生效就可能到時一些不利的事情發生,所以大家最好在判決或者裁定未生效之前向法院上訴,這樣能更好的維權哦。如果你還有什么需要,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幫忙哦,小編也很樂意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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