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檢察官辦案組辦理的,檢察官如何指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由檢察官辦案組辦理的,檢察長應當指定一名檢察官擔任主辦檢察官,組織、指揮辦案組辦理案件。
第五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根據案件情況,可以由一名檢察官獨任辦理,也可以由兩名以上檢察官組成辦案組辦理。由檢察官辦案組辦理的,檢察長應當指定一名檢察官擔任主辦檢察官,組織、指揮辦案組辦理案件。
檢察官辦理案件,可以根據需要配備檢察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警察、檢察技術人員等檢察輔助人員。檢察輔助人員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檢察輔助事務。
檢察院違法辦案相關人員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1、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審查批捕、審查起訴階段超期羈押,經上級檢察院或監所檢察部門提出糾正意見后,在一個月內不糾正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警告或記過處分;在超期羈押期間造成被羈押人傷殘、死亡等嚴重后果的,給予有關責任人降級、撤職處分。
2、檢察人員因槍支滋事造成他人傷殘、死亡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瀆職、失職的主管副檢察長、檢察長,依照法定程序,給予撤職處分。
3、違反《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規定》,侵占、挪用(使用)、私分、調換、外借扣押物品或將扣押款私存吃息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過以上處分;由部門負責人、主管副檢察長、檢察長決策或知情不予制止的,給予部門負責人、主管副檢察長、檢察長記大過以上處分。
4、利用檢察職權亂收費、亂罰款、拉贊助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過以上處分;由部門負責人、主管副檢察長、檢察長決策或知情不予制止的,給予部門負責人、主管副檢察長、檢察長記大過以上處分。
5、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造成后果的,給予降級、撤職或開除處分。非法提訊被告人或傳訊他人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造成后果的,給予降級、撤職或開除處分。
6、刑訊逼供,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造成后果的,給予降級、撤職或開除處分。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由檢察官辦案組辦理的,檢察長應當指定一名檢察官擔任主辦檢察官,組織、指揮辦案組辦理案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自留地產生的侵權糾紛如何處理
2020-12-14監護人有權處置被監護人的財產嗎
2021-03-23工程款支付證書是什么,工程款支付證書怎樣寫
2021-02-22被家暴打成輕微傷可以離婚嗎
2020-12-18轉繼承怎么處理
2020-12-21反擔保合同的要點是什么
2020-11-21超市摔倒壓倒小孩誰負責
2020-11-25認定勞動關系后可否進行工傷賠償
2021-01-23投保后可以享有的服務有哪些
2020-12-23購買飛機延誤險怎么賠償
2021-02-08怎樣才能用仲裁方式解決保險合同糾紛問題
2021-01-09保險合同的方式是什么解除
2020-11-26保險合同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2021-01-05保險合同糾紛適用什么規定
2021-01-10如何防范保險糾紛
2021-02-20《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罰款額度是多少
2020-12-20掛車事故沒保險怎么辦
2021-01-08保險法釋義第一百零七條
2021-01-27保險費的征集方式有哪些
2020-12-30就《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問答涉及哪些法律規定
20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