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再審可以調解嗎
再審案件仍然可以進行調解,調解原則是民事訴訟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它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因此,依再審程序審理案件時,能夠調解并且當事人愿意調解的,仍然可以進行調解。經過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在調解書送達后,原判決即視為撤銷。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不能久拖不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在再審審理中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判決、裁定視為被撤銷。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再審案件的話,其實也可以進行法院的調解的,這個調解的原則是屬于雙方都自愿進行調解的,所以說,只要雙方有這個意愿的話,法院一般都會同意,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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