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擔保不履行義務可以納入失信名單嗎
會被加入失信名單的,都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了,說明擔保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已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了。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實現擔保物權的順序是咋樣的
同一物擔保了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債權時,應當先就順序在先的債權行使擔保物權,只有順序在先的債權全部實現的情況下,才能清償順序在后的債權。
首先,法定擔保物權優先于意定擔保物權,即留置權優先于抵押權。其次,如果同一擔保物上同時存在抵押權與質押權,若抵押權先于質押權成立并進行了法定登記,抵押權優先于質押權,若抵押權先于質押權成立但未進行法定登記,質押權優先于抵押權;如果抵押權后于質押權成立,質押權優先于抵押權。
同一債權上存在多個擔保物時,如果債務人提供擔保物的,債權人應當首先對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不足部分再由其他擔保物來滿足,以免債權人在對非債務人的第三人擔保物權之后,第三人再對債務人進行追償。
如果債權人放棄了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其他擔保人在其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擔保責任。如果被放棄的擔保物價值較大,與債權額相等或者大于債權額,其他擔保人免除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擔保物的不足債權額,其他擔保人在擔保物價值范圍內減輕承擔擔保責任。值得注意的是,放棄的擔保物的價值的計算,應當以擔保物的市場價為準,而不是擔保物的預設價值。
如果債權人放棄的是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那么,另外的擔保人不能要求減免擔保責任。這是因為債務人是真正負債人,其他擔保人是或有負債人,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等于放棄了對真正負債人的追償而將責任轉嫁,有違誠實信用。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的,此時行為人會成為擔保人,而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也是比較大的。要是債務人出現了什么意外情況而沒有及時還債的話,那么擔保人就需要替債務人還債,不過日后也是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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