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
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通常見于國際貿易中,即保函一經開出,未經受益人的同意,保證人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擔的保函項下的義務。保函項下的賠付只取決于保函本身,而不取決于保函以外的基礎交易事項,銀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賠要求后應立即予以賠付約定的金額。
是只要保證人承諾承擔不可撤銷連帶責任,該責任便不可以再變更或者撤銷,就算基礎合同出了問題,也不影響受益人依據保函向擔保人主張保證責任。這也是我們常聽說的獨立性保函。?
法律規定
根據擔保法第十六條和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方式。
特點:
連帶責任保證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1、連帶責任保證是由保證人與主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證方式。作為保證方式的一種,當事人應當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連帶責任保證方式。但我國《擔保法》規定,如果保證人與保證權人對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作出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2、由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均負有全部清償的責任。
3、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一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通過小編的整理大家可以知道;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即保函一經開出,未經受益人的同意,保證人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擔的保函項下的義務。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有關這方面法律知識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或者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造成損失的該如何處理
2021-02-24公司重組上市有代持股是否合法
2021-03-18能否對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提起訴訟
2021-03-01效力待定合同怎么補救
2021-02-13勞動合同解除方式
2020-11-20績效獎金不發可以投訴嗎
2021-03-22哪些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021-03-17民法宣告失蹤的條件有什么
2021-02-13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有什么重要性
2021-02-18合同欺詐怎么報警
2020-12-10妻子出軌想離婚怎么辦
2021-01-23購房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六大陷阱是什么
2021-02-21如何認定勞動關系?
2020-12-02農民工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進行投訴舉報?
2021-02-03飯店試用期十天不給工資合法嗎
2020-12-26車輛損失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
2020-12-02放火燒車保險賠嗎
2020-12-20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具體流程
2020-11-21養老保險辦理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1-03-22車禍理賠多少錢合理
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