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開庭后律師還可以會見嗎
刑事案件中,當事人或家屬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委托律師后就可以到看守所依法會見。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在法院已經開庭之后,這個律師的情況是不能進行會見的,到時候會有自己的辯護律師,如果自己的辯護律師也是對方的話,那么就隨時可以看到,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試用期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2020-11-22醫院誤診要承擔責任嗎
2020-12-27違法注冊資本金行政訴訟時效
2020-11-17監護權轉移委托怎么進行公證
2021-02-05孩子撫養費不夠用怎么辦,可以追加孩子撫養費嗎
2021-03-13協議離婚要求賠償的前提有什么
2021-02-01結婚年齡降至18周歲是真的嗎
2020-11-10挪用公款罪如何認定
2021-02-05大學生在校外自殺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08房屋保全之后如何處理
2020-12-13新勞動法合同到期賠償標準
2021-02-11最新(2008)勞動合同范本
2020-12-19怎樣界定外出務工人員
2021-03-13企業停產期間經濟補償金標準
2020-11-17人壽保險的基本概念和原則是什么
2021-02-20交通事故之后如何向保險公司索賠
2021-03-17保險合同成立超過兩年隱瞞病情能獲得賠償嗎
2021-01-07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1-02-24受害人無法聯系被保險人的利益如何維護
2020-12-10保險代理人的作用是什么
20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