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擔保合同主合同需要審理嗎
有協議管轄條款的擔保,其實就是附條件的擔保。因此,在主合同沒有協議管轄條款而擔保合同有協議管轄條款的情形,如法院強行合并審理擔保合同糾紛,改變協議管轄法院,則可能損害擔保人的管轄利益,違背其提供擔保的真實意愿。此時如由擔保合同協議管轄法院合并審理,則有可能對債務人的“管轄突襲”,因為擔保合同往往后于主合同訂立,債務人可能事先不知道擔保合同的內容。
二、法律規定
《擔保法司法解釋》129條第2款規定:主合同和擔保合同選擇管轄的法院不一致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
擔保合同中的主合同需要審理的時候是可以,具體如何審理要結合實際的規定來確定,建議大家在審理擔保合同時要找個律師來幫助自己。關于擔保合同主合同是否要繼續審理不太了解,維護自己權益可以找好律霸網律師幫助自己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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