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方口頭解除合同合法嗎
合法的,《合同法》認可口頭合同的有效性,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論是否存在書面形式,當事人就應完全誠實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滿足合同解除的條件的,通知到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債終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它也是一種法律制度。
解除買賣合同一般有兩種情形:一種是法定解除,一種為約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規定者,其解除為法定解除,而當事人以合同形式,約定為一方或雙方保留解除權的解除為約定解除。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
我國現行《合同法》規定了五種情形,只要符合任意一種情形,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協議解除
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關系。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主要內容為廢棄雙方原合同關系,使雙方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協議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協議)方式,因此應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即: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法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采取適當的形式。
合同的類型有很多種,不管哪一種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口頭協議也是協議的一種,跟紙質合同有一樣的法律效力。違法了合同的條約,需要根據賠償約定,進行支付賠償金。沒有約定賠償金的,會根據合同金額,按照百分之三十計算。
合同撤銷權期限過了可否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通知書范本
解除合同律師函怎么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三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2021-03-17新三板精選層如何開戶
2020-12-09買房子沒有土地證有什么后果
2020-11-18對管轄異議二審裁定不服怎么辦
2020-12-01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怎么辦
2020-11-26開庭后讓回家等消息是緩刑嗎
2021-03-22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去世能繼承嗎
2021-01-03火車外飛石造成旅客傷害應如何求償
2020-12-07勞動爭議經濟賠償金的適用情形
2020-12-27壽險公司拒賠的情形有哪些呢
2021-03-04離婚后家庭財產險是否可以分割
2021-01-16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責任范圍是什么
2020-12-20保險公司不可以解散嗎
2021-02-18投保人怎么要求退還保險費
2021-01-05機動車損失險理賠需什么材料
2021-03-14汽車保險投保時需注意什么
2021-01-08對方逃逸醫藥費對方保險公司給嗎
2021-01-02關于熊孩子小區內刮花車案件分析
2021-03-15釋義保險法第十七條是怎樣的
2020-11-15探析保險法中的自殺條款(上)
20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