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商合同的違約金如何計算?
合同違約金沒有具體的計算準則,對于違約金計算標準的認定,應當以當事人是否對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提出異議為調整依據。具體確認原則是:
1、當事人沒有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內容確定違約金計算標準。
2、當事人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予以調整。當事人不同意調整的,人民法院可參照同類型案件違約金之中等標準予以核定,以適當體現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3、法律未作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以當事人約定標準為準,同時參照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情況適當減少。
二、承擔合同違約責任的形式有哪些?
1、實際履行。
2、采取補救措施。如質量不符合約定,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非違約方可根據標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采取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措施。另外,《合同法》第112條規定,受損害方在要求違約方采取合理的補救措施后,若仍有其他損失,還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賠償損失。
4、支付違約金。
5、定金罰則。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定金按擔保法規定執行,但如果同時約定定金和違約金,當事人可選擇適用其一。
事實上,書面合同中的違約金也不可能有統一的計算方法,畢竟合同中涉及到的標的額有多有少,而且,不同合同內容,法律上對合同違約金的上限規定的也不一樣。違約金是雙方相互協商的,并不是甲方單方面確定的,違約責任對雙方也都是相同的。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金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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