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水違約金收費規則對違約金是怎么收費的?
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根據《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第30條、《城市供水條例》第35條的規定:用戶沒有正當理由或特殊原因連續兩個月不交水費情節嚴重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供水企業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停止供水。
《合同法》第94條規定在一定條件下解除合同應當進行必要的催告。供水企業在合同中規定自逾期交納水費之日起“供水人有權中止供水”,既未經過審批也未進行必要的催告,違反了國家法律相關規定,涉嫌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
根據國家計委和建設部《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用戶應當按照規定的計量標準和水價標準按月交納水費。接到水費通知單15日內仍不交納水費的,按應交納水費額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沒有正當理由或特殊原因連續兩個月不交水費的,供水企業可按照《城市供水條例》規定暫停供水。
二、法定與約定違約金的區別是什么?
1、法定違約金
由法律直接規定的違約金為法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在一些法規中,明文規定的違約金比例。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條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由于合同的內容、違約的性質、程度的不同,確定違約金的方法與數額也有所不同。
1)有關條例明確規定了違約金比例的,即可按該比例直接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
2)有關法規只規定了違約金一定比例范圍。這需要通過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機關確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
2、約定違約金
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的,為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一種合同關系,稱違約金合同。這種合同屬從合同。主合同無效,違約金合同無效。違約金合同是諾成合同,與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預先給付為成立要件。
違約的種類繁多,違約金合同則有概括性和具體性之分。概括性違約金合同,指當事人對違約行為不做具體區分,概括約定凡違約即支付違約金。
具體性違約金合同,指當事人針對不同的違約行為所約定的違約金,如約定根本違約違約金、債務不履行違約金、債務部分履行違約金、債務遲延履行違約金。
供水供電公司是不得隨便停止向使用戶提供相應的資源的,并且如果是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司配合拆遷或者是征地機構進行脅迫或者是強制拆遷的,被脅迫戶可以要求供水供電等的公司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并分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行為之訴和合同違約之訴。
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是否有上限?
合同法關于違約金標準
合同違約金最高限額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份公司設立的條件
2021-03-23征地拆遷是否屬于行政訴訟
2021-01-14專利轉讓過程中合同須約定的事項有哪些
2021-02-25內河船舶糾紛的管轄規定是什么
2021-01-21民法典的原則有哪些
2021-01-16交通事故鑒定材料有哪些
2021-01-08小產權房可以打官司嗎
2021-01-23集資房滿兩年以什么為標準
2021-01-19集體土地有商住房證有法律效益嗎
2021-01-02商業秘密保密協議怎么寫
2020-11-27勞動合同的變更
2021-01-31汽車全險包括什么
2020-12-04請多多了解什么是不計免賠
2021-03-05交通肇事跑路保險能賠嗎
2020-12-29飆車致事故保險公司能否免賠
2020-11-22購買車險的原則有哪些
2021-01-16全責方撤案我如何理賠
2021-01-10公司拖欠五年保險如何維權
2021-02-10法律認可的保險免責條款有哪些
2021-02-04發生事故后如何盡快成功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