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交易過程中賣方違約了定金如何退?
賣方違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房屋買賣的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房屋買賣的違約金標準沒有明確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在已經簽了房屋買賣合同的情況下賣家違約的話,不僅要雙倍返還定金,根據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賣家違約的話肯定得承擔違約責任的,不過,國家法律制度中沒有統一規定房屋買賣的違約金標準。
購房定金糾紛如何處理
定金合同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購房人解除合同退房仍能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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